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三峰西路323号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20,电子邮箱:clslyj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上级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1.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公开形式。2020年我局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数量及类别。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均为其他类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1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依申请按时办结1条,区分处理后部分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部门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局通过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共处理12345诉求件65件,办结率为100%。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长乐区制定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避免涉密信息或不实信息上网。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传达解读等工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2020年我局于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7条,政务动态信息1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条。
(四)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多种形式如线下公开投诉电话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反馈办结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供多渠道便捷的服务,切实服务群众。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件。依照法律法规,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及时主动做好答复工作。
3、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科学研究分析,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行信息公开。
4、我局认真按照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今年我局已按《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在《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3、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职,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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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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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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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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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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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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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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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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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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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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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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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有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扩充政府信息公开量,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林业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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