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2 | 来源:长乐区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的要求,由长乐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林业局人秘科联系(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323号长乐市林业局,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20)。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财政审计、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局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细化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街道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可以运用网络、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配合解读,提高解读的效率,促进对该类重要政策的理解,从而促进政策实施。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收集政务舆情,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部门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结合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各平台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街道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我局近期开展公开指南复查工作,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已及时完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长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在《长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理顺了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六)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依法行政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依法行政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下面引导作用。我局2015年政策解读数量数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长乐市林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历年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长乐市林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1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历年累计1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三是网站的栏目,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充政府信息公开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

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林业局

  2016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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