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2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14]54号)的要求,由长乐市林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林业局人秘科联系(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323号长乐市林业局,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20)。

一、概述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市档案馆工作,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梳理,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农村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我局目前没有农村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针对信用信息公开情况,规范社会组织章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财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管理技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测评制度,不断促使社会组织适应形势发展提高自身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依法行政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依法行政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类信息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三是网站的栏目,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充政府信息公开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

5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

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林业局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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