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长乐区营前街道新区体育中心,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9,电子邮箱:42294658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中心工作,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保密审查,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对我局形成的文件,进行预先审查,做好保密工作把关,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政策、规范性、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工作落实类信息3条。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及时公布了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度决算说明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优化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信息员工作对接,建立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宣传的作用。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经常性发布我局工作动态,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方向。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办公室负责人、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重审核后方能发布。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逐一明确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在哪公开、多久公开等10个关键要素。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定期对非涉密但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对研判后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实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项目进度等,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媒载体,充实信息公开手段和渠道,确保公众能在各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和有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调整情况、班子成员职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政府机构概况,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信息分类、发布时间、信息内容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7 |
-10 |
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8 |
0 |
11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06370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决策、规定、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较大空间。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等信息公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