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电子版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长乐市科技文体局综合科(地址:长乐市郑和西路173号金源科技大厦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9,电子邮箱:422946585@qq.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关键,着力推动科技文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对《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学习,使适应《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贯彻措施形成自觉行动。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多次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对职能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再次对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政府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进行明确和安排。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准备。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及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无遗漏、不失误。
2、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着力抓好了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社会的发展公开。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凡涉及机关单位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内公开。
为方便群众知情办事、进行权力监督,使我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结合实际,我局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后予以公示。
3、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对我局形成的文件,进行预先审查,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长乐市人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4、工作组织、机构、人员与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长乐市科技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局综合科,主要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无工作经费投入。
5、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政府公开信息。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通过公开查阅点、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条,历年累计共15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科技教育类信息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7条。
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4条,科技教育类信息22条,其他类信息29条。
3、信息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我局依托“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规定及时上网发布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等信息。
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我局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策解读发布数量为0。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将与群众联系最多、社会最关注的热点工作实行“阳光”作业,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通过网上方式申请,分别要求公开“长乐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的名单及公布文件”、“长乐市历次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15年度长乐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3条申请属于公开范围,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并指定专人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答复申请人。已答复“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件数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6年度及往年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为兼职。
公开力度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决策、规定、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较大空间。
公开形式需优化。我局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一是注重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二是强化审核程序。着力建立和完善公开内容、年度预决算报告等信息更新维护的审查流程,建立审核台帐,明确责任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以及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推动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2017年1月3日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2 |
15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2 |
15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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