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长乐市科技文体局综合科(地址:长乐市郑和西路173号金源科技大厦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9,电子邮箱:422946585@qq.com)。
一、概述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为方便群众知情办事、进行权力监督,使我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结合实际,我局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后予以公示,并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公开各项政策,及时公开工作过程,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反馈整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平执法。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营前新区市体育中心工程、文武砂东湖水上运动中心工程、2015年度全民健身路径进村工程、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电脑设备采购等都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完善监督力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3、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我局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中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信息解读及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
4、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严格按照《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研究分析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5、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6、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长乐市科技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局综合科,主要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无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条,历年累计共12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科技教育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
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4条,科技教育类信息16条,其他类信息12条。
3、信息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我局依托“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规定及时上网发布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等信息。
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我局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策解读发布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通过网上方式申请,分别要求公开“长乐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的名单及公布文件”、“长乐市历次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15年度长乐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3条申请属于公开范围,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并指定专人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答复申请人。已答复“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件数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5年度及往年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为兼职。
公开力度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决策、规定、 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较大空间。
公开形式需优化。我局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让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以及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1 |
12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1 |
12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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