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62号,邮编:350202,电话:0591-2892796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我局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68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校修缮工程招标等信息47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区教育局及我区各所学校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165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教育专栏公开招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等各类教育信息279条;在“专题专栏”的“双随机、一公开”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板块公开教育相关信息77条。并依托区图书馆、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避免涉密信息或不实信息上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拓展教育信息发布有效渠道,坚持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通过我局“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传达解读等工作,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相关信息1084条。同时,及时配合建立健全长乐区政府网站相关教育信息专栏的板块细化、完善工作,优化教育信息专栏的管理维护,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5.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完善《区教育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同时推进和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另外,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的前提下,通过线下公开投诉电话、线上公开意见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信访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市民关于教育方面的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结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了解群众诉求和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贡献教育力量。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
2022年,稳步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修缮工程招标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7条。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等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等信息。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等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等相关信息共18条。
3.加强教师招聘条件、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
加强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面试、长乐区优秀教育专项人才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加大长乐区教育人才招聘力度,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等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2022年教师招聘等相关信息共31条。
4.落实困难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等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助学金政策公开,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15条。
5.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收费等信息公开
不断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提升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2022年,通过在长乐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教育专栏、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等媒体平台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审批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通知、幼儿园招生等信息9条。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等信息公开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全面、精准。2022年,通过在长乐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教育专栏、微信公众号“长教新风”等媒体平台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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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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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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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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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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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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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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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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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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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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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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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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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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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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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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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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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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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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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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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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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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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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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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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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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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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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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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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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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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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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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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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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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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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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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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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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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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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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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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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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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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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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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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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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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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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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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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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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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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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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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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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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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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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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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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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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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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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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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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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完善,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性文件解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解读比例太少;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局领导分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协调推进。
二是加强自查,确保规范高效。局办公室与其他科室协同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对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三是守正创新,提升解读质量。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增强解读材料的内容、深度和多样性。积极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来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不断扩大群众知晓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的助推作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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