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24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796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长乐区教育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及更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机构健全、经费保障、专人承办、渠道畅通,管理规范,形成“主管部门督促协调、牵头单位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2019年,区教育局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教育信息6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 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2019年,继续推进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信息,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公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校修缮工程招标等信息59条,并进一步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教育专栏”公开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各类教育督导信息59条。
2.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招生的政策公开和解读。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长乐区政府网站、长乐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吴航乡情报》等各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新设立的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在长乐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中专门发布福州滨海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方案政策解读信息;同时,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3. 主动公开困难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经费投入和使用、实施情况等信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等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助学金政策公开,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局务公开栏、长乐新闻网等媒体公开了教育惠民政策、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
4. 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2019年,区教育局通过在长乐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教育专栏”、局政务公开栏以及吴航乡情报、长乐新闻网网站等公开《长乐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行政审批备案信息公示》等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7条。
5.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区教育局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19”服务热线、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局长信箱等工作,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及时借助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政策措施、事件情况、处置结果等。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积极回应、迅速发声、解疑释惑。截至目前,我局已收到“12345”诉求件147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满意度97.91%。“12319”投诉件15件,满意度100%,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转交办信访件55件,都能及时回复。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由指定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四)公开制度建设与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教育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教育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制》《关于教育局机关办事窗口服务承诺的实施意见》需公开的文件首先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好第一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公开,做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到位。教育局在此项工作上,无工作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吴航乡情报》、长乐新闻网等公开信息。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不断充实教育局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人事、财务、规划、重大决策和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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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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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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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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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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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大、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及时、准确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信息,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2.改进作风,提振精气神。积极改进作风,优化办事流程,立足教育,尽心履职,服务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赖。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学习。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化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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