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9 11:11 |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7〕111号)以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7〕217号)的要求,由长乐区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24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7963)。

一、概述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乐区教育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更新了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了职权运行流程,接受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为了继续推进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教育局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专题专栏“双随机、 一公开”中发布了《长乐市对江田镇2016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通报》《长乐市对猴屿乡2016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通报》等教育督导信息2条。做好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信息,教育局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了《长乐市感恩中学教学楼改造修缮工程招投标》等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8条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福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等信息1条。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3.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17年,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新教师招聘,招生考试政策、计划、程序和结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校园工程建设招标,学校安全、德育、美育工作等方面的信息。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计28条,其中: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价格收费1条,新任教师招聘公告信息1条,科技教育6条,其他信息17条。

4.及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按照要求,认真规范整理文件,已将2016年之前的全部档案报送档案馆存档,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区档案馆等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布了相关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由指定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四)公开制度建设与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推进政务公开,教育局制定了《长乐市教育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长乐市教育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制》《关于教育局机关办事窗口服务承诺的实施意见》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需公开的文件首先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好第一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公开,做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到位。教育局在此项工作上,无工作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吴航乡情报》、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务。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充实教育局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人事、财务、规划、重大决策和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制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暨相关网络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2017年,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价格收费1条,人事信息1条,科技教育6条,其他信息1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目前,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政府公报等信息。2017年,我局局务公开材料有33份,包括:领导干部及科室通讯费开支4份、干部职工差旅费开4份、接待费开支4份、车辆使用费用4份、大宗物品采购情况4份、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点题公示4份、考勤情况公示4份,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表彰情况4份,机关部门财务预算说明1份。“2017年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公告”等新教师招聘考试材料4份,“长乐市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等招生工作材料3份,校园安全材料12份,“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细分等级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等职称评聘材料5份。

3.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大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信息共5条。对社会群众关注的重大政策信息,通过吴航乡情报、长乐新闻网网站等媒体公开解读了中、小、幼招生公告等信息3条、新教师招聘考试等政策信息1条,进一步加强了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做到通俗易懂,与政策信息同步公开,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教育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渠道给予公开、解读。认真做好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19”服务热线、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局长信箱等工作,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政策措施、事件情况、处置结果等。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积极回应、迅速发声、解疑释惑。截至12月底,我局已收到“12345”诉求件734件,其中投诉举报44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满意度100%。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12319”收到

投诉件14件,满意度100%,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转交办信访件83件,都能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大、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及时、准确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信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学习,改进作风,提振精气神。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化程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

2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

2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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