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0 | 来源:长乐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由长乐市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路24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7963)。  

  一、概述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长乐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更新了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了职权运行流程,接受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扎实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15年通过政务网公开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公立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教师招聘和招生考试政策、计划、程序和结果,安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计28条,其中:德育安全信息18条,学校建设信息2条,教育收费信息2条。及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按照要求,认真规范整理文件,已将2014年之前的全部档案报送档案馆存档,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档案馆等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布了相关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由指定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四)公开制度建设与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每个公开的文件首先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好第一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做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到位。无工作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域网公开政务。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充实教育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重点做好人事、财务、规划、重大决策和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制定加强局网络政府信息公开暨网络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人事工作2条、德育工作7条、安全生产7条、招生管理2条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大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信息共8条。对社会群众关注的重大政策信息,比如招生考试等政策,我局加强了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做到通俗易懂,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与政策信息同步公开,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教育政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大、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信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学习。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化程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

18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

18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教育局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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