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0 | 来源:长乐
长教综〔2012〕217号              签发人:陈常余
 
长乐市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教育局秘书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路245号,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7963)。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为打造具有执行力、公信力的服务型教育行政机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做好信息管理工作,我们对信息的分类、编辑、上报和归档,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审核、通报等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高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奠定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一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印发《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特别重大事项,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批准)——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办理。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申请人通过书面、现场或者特别程序提出申请——市教育局积极受理、办理。规范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公布。明确受理场所(局办公室)、办理机构(局办公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积极受理。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领导管理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局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3.优化公开渠道,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积极利用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安全生产6条,计生工作6条,幼教工作3条,德育工作3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设计、公开内容形式、网站在线服务功能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大力规范各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8
5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8
5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政府办、效能办、监察局、档案局、数字办,存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