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0:14 | 来源: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松路666号2#楼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邮编:350206,电话:0591-28995966,电子邮箱:jtj289959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相关标准指引与清单,做到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财政预算决算等事项及时公开。202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工作动态46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其中网络申请1条,信函申请1条,均按时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构建规范的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把控。常态化推进针对敏感词汇、文字错讹、无效链接及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的排查行动,细化信息内容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与安全性。

  4.平台建设方面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依托,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并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保持其动态更新。秉持以群众信息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将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等群众高度关注且急需了解的事项列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5.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积极革新观念,深化思想认知,把政务公开列为核心工作任务之一,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活动。针对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检测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加强对内部从事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全力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全方位提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0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审核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机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部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印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在便民性上还有提升空间,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二是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有限,制约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积极学习先进的政务公开经验,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根据群众反馈不断优化公开形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训课程,同时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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