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16:16 | 来源: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长乐区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联系(地址:长乐区三峰西路42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29,电子邮箱:clshyyy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按要求做好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及年度报告,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要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标准文书进行答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4)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长乐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结合局对外公开栏等方式,综合运用“最美长乐”等微信公众号等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落实网站安全责任。

  (5)监督保障情况

  专门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并在设备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二)政务公开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及时做好海洋与渔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解读,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水产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采用发布新闻通稿、组织集中宣教活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对政策进行有效解读。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落实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制定了我局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按要求完成我局随机抽查事项,并将抽查事项、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在长乐政府网站公开。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长乐区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配齐专人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同时借助“最美长乐”等微信公众号等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海洋与渔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1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

0

28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23988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和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媒体在线访谈、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报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准确解读。聚焦渔民、水产养殖户、广大市民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强化海洋与渔业相关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

  三是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公开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业务培训,强化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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