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26 | 来源:长乐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1454号)的要求,由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联系(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42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29)。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创建文明单位重要举措来抓落实。不断从组织、机制、内容、人员各方面措施予以强化、细化,积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增强透明度,推进阳光行政。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具体经办人,将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结合我局实际,科学制定公开栏目,突出规范化操作,强化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梳理24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明确办理时限和环节,印制办理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阅览,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年度预算和决算,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用海审批信息公开,按照项目用海审批程序,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对项目用海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取得海域使用权等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搜集水产品安全政策法规、传达上级有关水产品安全文件、制定年度水产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抽检信息公开等为重点,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中水产品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2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办理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规范,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日常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 1月19

  

  附表: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6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6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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