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26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的要求,特编制2013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联系(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42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29,传真:0591-28816751)。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人员各方面强化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运转,配齐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具体经办,将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2、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运转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重点突出规范化操作,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3、完善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实际,科学制定公开栏目,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积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增强透明度,推进阳光行政。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前我局正逐步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水产品安全政策法规搜集,上级有关水产品安全文件传达,制定年度水产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抽检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2条,其他类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办理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规范,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完整,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更新时限还要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有效措施,逐项强化:一是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具体经办熟悉并掌握政府门户网站操作系统;二是立足我局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该公开的信息不上网;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时间,对未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上网公示的及时更新改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

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0一四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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