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长乐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联系(地址: 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784 )。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4件,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年度报告1条,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4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历年累计12件)。通过网上申请方式,主要涉及的内容为长乐区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对申请的办理,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函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同意公开”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所有信息发布前,各责任科室、大队(站)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4、平台建设情况。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大队(站)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2019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编办,及时修订、公开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要求对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着重推进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月报工作,每月向社会发布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情况。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放、危废转移、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情况,每季度发布排污收费情况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保障政务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今年我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131条,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信息59条。。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政务网站及时发布2018年度我局决算说明(含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及2019年我局预算说明(含三公经费信息)。
4、及时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运用政务新技术和新媒体,运用客观数据、图表、图像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针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等,以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全面、深入解读,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0 |
1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0 |
0 |
30 |
行政强制 |
6 |
0 |
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78.408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亟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环保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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