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4:47 |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3号楼,邮编:350207,电话:0591-28923337)。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等内容为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

2023我局在长乐区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62条、《公示公告》17条、《规划计划》97条、《征地信息55条、《政策解读》4条、《行政许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28件。截至目前,已按时答复办结53件,由上一年结转至本年办理2件,其中已办结件中属于告知补正数2件,予以公开答复数14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16件,不予公开答复数5件,无法提供数12件,不予处理数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加强已发布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加强公开文件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的各个栏目,将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进行公开,不断强化国土领域信息的政务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压实工作责任,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重点,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按时完成区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组织对相关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查缺补漏,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二是加强建设,完成政务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件从受理后即开展时效督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高质量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1

0

0

0

1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1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1

1

0

0

0

1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公开过程不规范。没能按时公开、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等问题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做到实时公开,应更新的信息并予以及更新使群众难以了解实时消息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我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二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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