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11:08 |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年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十洋国际商贸城9-11楼,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3337)。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畅通门户网站、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严格执行“告知、确认、报批”和“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长乐区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2018年,共发布《征地告知书》166份、《征收土地公告》184份、《补偿安置方案》184份。

(2)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竞得人、成交价等信息,大力营造了福州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2018年以来,在长乐区门户网站上共发布20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3、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规划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融合编制了规划局权责清单,经区审改办审核、区政府研究确定后,形成正式规划行政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4、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及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2018年,发布了《不动产公示公告》等有关公告630条。

(二)政务公开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公开内容。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科室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

3、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平台,借助网络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统计报送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规划展示馆、政务公开栏、规划公示牌、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强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落实,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5、工作经费投入情况。目前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经费投入。

(四)公开情况建设利用渠道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指南内容,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及时对本单位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盘点,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报批制度,业务科室将拟主动公开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局综合科备案后,由工作人员在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评议程序以及考核标准,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草拟了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形成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中,公告公示类信息30条、人事信息1条、机构信息5条、其他工作动态信息50条。

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4条、重点领域类信息75条、公告公示类信息242条,人事信息17条、计划规划类信息32条、机构信息2条、其他工作动态信息23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到公开后考虑相应解读事宜,摘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同步公开,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特别是为方便群众用电报装申请,制定了《关于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对用电报装申请种类、流程、应提供材料进行了详尽说明和解读,为群众解疑释惑。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为进一步做好12345公众服务热线,2018年,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633件,按期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在办理过程中,群众诉求较多且办理质量好、回访满意率较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56人(次),其中当面申请30人(次),网络申请13人(次),信函申请13人(次)。

历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81人(次),其中当面申请128人(次),网络申请32人(次),信函申请21人(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农村村民要求公开所在村被征地的用地报批资料。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已答56复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42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

历年,已答复18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43件,因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公开”25件,“其他类型答复”4件,“不予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今后将继续按照市、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面,并做好对国土资源单位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三)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材料报送工作,加强同区数办和区档案局的联系,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长远,积极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征地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使征地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6

63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6

6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6

18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0

128

2.网络申请数

13

3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3

2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6

18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2

14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1

2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1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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