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要求,由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乐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82号国土资源局,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3337)。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国土资源局已通过取消、调整撤出保留23项行政审批服务及行政确认与行政监督管理,已在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布。
(2)做好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对现有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后清单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已在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布。
(3)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和行政经费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同时,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2016年,市国土局主动公开建设用地审批信息2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宗、征地告知书87宗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信息8条,对所有成交信息均及时公布。
(二)政务公开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完善《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并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示和报上级部门备案。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由局综合科对各科室拟发公文公开属性标注进行核对把关,无标识公开属性的公文,一律退回承办科室重新办理,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科室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
3、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同时畅通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三)强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落实,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5、工作经费投入情况。目前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经费投入。
(四)公开情况建设利用渠道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编制《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及时对本单位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盘点,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报批制度,业务科室将拟主动公开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局综合科备案后,由工作人员在政府门户网和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制定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评议程序以及考核标准,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制定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草拟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形成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中,公告公示类信息19条、人事信息4条、其他工作动态信息4条。
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中重点领域类信息74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94条,人事信息17条、计划规划类信息3条、机构信息1条、其他工作动态信息2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到公开后考虑相应解读事宜,摘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同步公开,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特别是为方便群众用电报装申请,制定了《关于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对用电报装申请种类、流程、应提供材料进行了详尽说明和解读,为群众解疑释惑。2016年,市国土局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1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接受群众查阅2702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3人(次),其中当面申请10人(次),网络申请1人(次),信函申请2人(次)。
历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62人(次),其中当面申请47人(次),网络申请10人(次),信函申请5人(次)。 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农村村民要求公开所在村被征地的用地报批资料。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已答复13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
历年,已答复62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53件,因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公开”2件,“其他类型答复”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6年及历年未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申请人均无异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市国土资源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市国土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落实执政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明确职责、统一协调,优化流程、依法规范,完善系统、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法律依据,对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出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程序、方法,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二)规范信息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满意。
(三)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着力加强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地质灾害等信息全面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认真处理来自各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接纳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国土资源部门形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7 |
30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7 |
30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3 |
6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0 |
47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5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 |
6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1 |
5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 |
7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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