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5:09 | 来源:长乐区公安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已公布本报告,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201662)。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和信息面,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做好“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执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1年长乐区公安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调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汇总抽查结果,2021年,共进行16次专项检查,检查对象131家。检查结束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和协同监管平台上予以公示。在省公安厅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公开案件办理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许可结果、法律法规依据、办案办事流程等内容。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警营开放日等形式,采用漫画、视频及充满趣味的文字表达方式,深入解读政策内涵。2021年,在中央省市区各级媒体发稿128篇(条)。同时,依托微博、微信平台,共制作、转发警务报道,警方提示、警营文化相关信息130余条,得到了网民朋友的积极响应。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按时答复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8件,征求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并将部分答复内容在长乐区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予以公开。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的信息。切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动态信息200余条。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用好长乐公安微博、微信,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打造警民沟通互动新平台。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为网络平台申请,属于投诉事项,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已按时答复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长乐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委委员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制定印发《长乐区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指挥中心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定,对上网信息做到认真编辑、严格审核、规范发布。  

  4、平台建设方面。根据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不断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新媒体。积极跟进长乐公安微博、微信,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打造警民沟通互动新平台。三是政务公开栏。我局在一楼大厅设立电子屏幕公开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四是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5、监督保障方面。按照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评方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严肃追责。同时,加强社会评议工作,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0

行政强制

19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内容比较单一主要是人事信息,与当前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浮于表面,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督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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