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09:06 | 来源:长乐区公安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已公布本报告,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201662)。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和信息面,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编制了《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行政执法流程图》、《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行政收费目录清单》、《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并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予以公布。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0〕80号)和《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榕公办〔2020〕15号),制定出台我区户籍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深化我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公布了《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关于公布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内容的通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时将抽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社会关切的政策,积极开展解疑释惑,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2020年,在中央、省市区级媒体发稿280余篇(条),通过“长乐公安”新媒体制作、转发警务报道、警方提示、警营文化相关信息200余条,阅读量达50万余次。11月17日下午,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鸿做客@长乐公安新浪微博,以“淬炼忠诚警魂 守护平安长乐”为主题 ,带领我局相关业务部门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收到网友提问103条,内容包括扫黑除恶、“放管服”改革、平安建设以及民生关注的交通、户籍等热点问题,此次微博访谈话题的网络点击量达13.3万人次,话题被转发、评论142条。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搭建微信平台“长乐公安微警务”,该平台涵盖报警求助、公安业务、民生服务、办事预约等模块,含一键报警、交管业务、出入境办证、户口申报、驾考真题测试等20余项功能,为办事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还能适时分析统计各办事窗口业务情况,办证大厅负责人根据预约受理量,相应调整窗口警力,有效提升公安窗口办事效率。二是针对办事群众“来回跑、重复跑、多次跑”的问题,充分依托公安内网,自主研发“最多跑一趟”协作平台,推动群众在办理关系证明、迁移档案、非婚生落户证明等业务时,只需提交申请便可在区局内部线上流转,实现窗口警务线上线下互补流转、一次性办结。同时,区局还建立起问题清单、每日通报、归档入库等多项配套机制,全力支撑协作平台高效、规范、安全运转。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人事任免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网络平台申请,都已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1件,“告知补正”1件,“不予处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的信息。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4、平台建设方面。根据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不断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新媒体。积极跟进长乐公安微博、微信,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打造警民沟通互动新平台。三是政务公开栏。我局在一楼大厅设立电子屏幕公开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四是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5、监督保障方面。按照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评方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严肃追责。同时,加强社会评议工作,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

13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2

352

1416

行政强制

45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4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7

16557462.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公开及时性得不到很好保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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