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49 | 来源:长乐区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7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093)。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1、全面公开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编制并修改了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含经济动员办公室、重点办、经济信息中心、物检所、价格认证中心)责任清单,并及时公开在政府网站上。2、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我局接市政府办下发的《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208号)文件,其中长乐市保留的实际前置审批事项有关我局的有:(1)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我局每季度及时公布在局政务公开栏上,部分公建类项目主动公开在长乐市政府网站上。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配合鸡冠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车辆改革工作。封存、报送相关车辆与材料。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根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局对2015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1、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和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及符合公开条件的我市公建类项目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截至到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重大项目7项,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对除境外投资、政府小型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外其余审批事项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今年,物价局、粮食局政务公开并入我局公开行列也在该网站上公开相关内容。2、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我局今年以来从重点项目库中推荐了一批项目供财政局参考,具体公开事项请联系财政局。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今年以来,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在我局专栏下公布,截至到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了相关收费类项目6条,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主动拓展公开内容,今年较去年主动公开数明显增加,主动公开覆盖面也有所拓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数量跟质量。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立项投资、体改上市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科室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发改部门的工作。我局今年政策解读数量为0.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多以项目立项批文发布为主,不仅在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到12月底,我局共接受依申请公开2条,均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回复办理。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导下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网站更新,同时每季度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我局编辑了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上公开,同时更新了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局由于人员有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下一步将加大人员投入。

    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6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各级政府应汇总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府信息总数);

  (二)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价格收费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8)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 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无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政策解读数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及历年累计,我局接到群众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条,数量居前申请事项为申请公开我局重点项目名单,均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及时反馈。

  (二)2016年我局办理申请的情况:已答复件数2、待答复件数0,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0、“部分公开”的件数0和“不予公开”的件数1、“非政府信息0、政府信息不存在0、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我市重点项目名单涉及到大量企业保密信息故不予以公开且已告知申请人可到我局重点办进行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3

1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3

1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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