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改综[2016]2号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5]49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7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093)。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推进重点域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我局接福州市委办公厅下发的《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5]78号)文件,其中取消的实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有:(1)非国有资金投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行政许可。(2)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且项目单位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行政许可。(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行政许可。(4)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的行政监督检查。其中下放的实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有:(1)企业投资城区防洪堤工程及在河道上建设的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核准的行政许可。(2)企业投资除堤防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外的公路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3)企业投资除跨10万吨级以下航道海域、跨内河(现状或规划为V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外的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的项目许可。(4)企业投资除跨10万吨级以下航道海域、跨内河(现状或规划为V级及以上通航段)和跨县(市)区建设项目外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的项目许可。(5)企业投资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6)企业投资汽车加汽站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7)企业投资除国家、省核准项目外的其他城建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今年编制并修改了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含经济动员办公室、重点办、经济信息中心、物检所、价格认证中心)责任清单,并及时公开在政府网站上。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和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亿元以上项目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除境外投资、政府小型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外其余审批事项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根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局对2014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截至到12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重大项目18项,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主动拓展公开内容,今年较去年主动公开数明显增加,主动公开覆盖面也有所拓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数量跟质量。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立项投资、体改上市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科室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发改部门的工作。我局今年政策解读数量为0.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多以项目立项批文发布为主,不仅在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在福建省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公众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导下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网站更新,同时每季度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我局编辑了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上公开,同时更新了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局由于人员有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下一步将加大人员投入。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4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2条;
(二)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价格收费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 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今年政策解读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8 |
8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8 |
8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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