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49 | 来源:长乐区
长发改综[2013]7号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发改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7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093)。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和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塑造一个公开、透明的部门形象。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工作安排要求,我局把信息公开贯穿于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努力为招投标动活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推进招投标等信息公开。
1.加强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榕政办[2012]148号)文件精神,我局特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成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于每年不定期对有关招标的部门进行检查。
2.完善并积极对公告招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对招标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包括被处理的招投标当事人名称(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在福建省工程领域和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电视台予以公告。
3.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内容在福建省工程领域和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电视台予以公告;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公开,要求招投标相关职能部门将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等有关信息及进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进一步配齐队伍,落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2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 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2月5日
抄报:局领导成员
抄送:政府办、效能办、监察局、档案局、图书馆、数字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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