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2-0900-2019-00055 文号 长发改基〔2019〕10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5-17
标题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FZ07102-0900-2019-00055
文号 长发改基〔2019〕105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9-05-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5-2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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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审批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教建〔201944)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55号、〔2019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滨海新城教学设施,促进周边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镇、古槐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58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4198平方米,其中上部建筑面积538754平方米,下部建筑面积7544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及食堂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还包括建设范围以内各单项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通风空调工程,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水电管网等室外总体工程。

四、投资匡算

工程投资匡算约604075.6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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