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45 | 来源:长乐区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长乐区财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将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乐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939373,传真:0591-28885663,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2号楼9层,邮编:3502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研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进行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科室负责公开,业务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符合保密审查规定且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4.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好日常运维和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门户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接受区政府统一管理,相关模块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做好本部门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抓好安全保障,强化内控制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外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公开组织机构信息。2023年及时更新《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内设机构》,确保各科室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完整,全面展现了机构权利配置情况.

2.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对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审核、修正,并及时予以公开。做到普通信息定期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发布,涉密信息坚决不发布。

3.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围绕财政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做好我局的“双随机”公示信息的公开工作。

     4.重点工作按上级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有序公开。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流程规范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政府债务等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提升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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