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监[2013]13号
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督察室联系(地址:长乐市南山路9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5070)。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2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精神,我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按照“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队信息公开工作,我队成立了由陈清大队长为组长,戴恩生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督查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宜。同时,配备人员,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按照我队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2012年,我队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严保信息安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队伍,落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队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队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2条。
2.我队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队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队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队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设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队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及历年我队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目前我局办公场所紧张,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没有单独设立,合并于局法制督察室。二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城市建设执法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的方式,力求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服务于民。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
|
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
|
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