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05月22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长乐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网址为:http://www.fzcl.gov.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052560 

    传真号码:0591-62680155 

    通信地址:长乐区首占新区和谐路南侧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clgsjbgs@126.com 
        邮政编码:
3502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

 

 

     各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与地址

        吴航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5268,地址:吴航街道朝阳路113号

        航城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585,地址:航城街道大同三路2号

        营前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05,地址:营前街道融信上江城B区G2-101

        首占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8565633,地址: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3号4楼

        玉田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13,地址:玉田镇新街20

        罗联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13,地址:罗联乡吴村政府路42

        鹤上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3750,地址:鹤上镇仙街村西里100

        古槐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2680118.地址:古槐镇政府计生办一楼(中街村直街19号)

        江田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00,地址:江田镇友爱北路3

        松下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2681218,地址: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00号松下镇计生大楼一层

        文武砂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2680296,地址:文武砂街道大数字研发楼三期九号楼二层

        漳港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01,地址:漳港街道商行街116

        湖南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2052620,地址:湖南镇鹏程路1号湖南镇政府一楼

        金峰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22052590,地址:金峰镇金福路1

        文岭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22055233,地址:文岭镇文岭村河里1

        梅花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28601315,地址:梅花镇滨海路139

        潭头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22052609,地址:潭头镇建设路323

           猴屿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28887717,地址:猴屿乡猴屿村文明路35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申请政府信息,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并填写规定格式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长乐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长乐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