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27 | 来源:长乐
长工商综[2011]14号
 
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西洋路31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5)。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2010年度我局按有关规定,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我具行政审批过程可进行网上运作。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无依申请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公开。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我局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一位局级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和自觉性。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公开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长乐市工商局制定并颁布了共六项制度,分别为《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长乐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3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2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归纳和分析。一是由于目前我局办公场所紧张,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没有单独设立,合并于局办公室。二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深度。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真正从转变工商职能、加强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分工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配置专职人员及独立办公场所。
(二)继续完善机制,细化工作规程。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和逐步推广,提高普通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及参与度,要及时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和具体规程。
(三)全面统筹规划,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建设,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定期进行考核、评议,以及不定期的督查行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0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
23
  其中:1、网站公开
13
2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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