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10:15 | 来源: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损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长乐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491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央、省、福州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和部署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规范公开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向公众发布工作信息,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和知晓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3、加强工作培训

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办理能力,提升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水平,确保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合法性,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长乐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3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98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所有信息发布前,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五)平台建设情况。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工作中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帮助指导下,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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