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4:32 | 来源:长乐区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由福州市长乐信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区人民政府(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邮编:350206,电话:0591-28922352,电子邮箱:clxfj2892235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立足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着力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回应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强化督促落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信访工作宣传。在来访接待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信访法治化"路线图"、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摆放宣传手册,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有关内容。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遵循"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

)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组织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加强网站管理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网站安全维护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信息审核,所有信息公开均严格执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上网信息均需登记名称、时间,经由定密责任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通过审核后予以上网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信访信息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办公室指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配合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发文时,明确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同时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文确为主动公开信息的,经综合科负责人、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季度报送、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传达解读等工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监督保障方面

福州市长乐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综合科负责督促、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宜。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好,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创新性不够,形式不够多样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51月8 

附件下载:

2024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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