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37 | 来源:营前街道
长营街[20127

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2011年度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邮编:350201,电话:0591-2891211,传真:0591-28998866)。
      一、概述
      2011以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照《条例》要求,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充实公开信息内容,按要求编制了《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街道2011年以来的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共清理出6条政府公开信息并予以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街道共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我街道共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1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政策性规范文件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科教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条。
历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性规范文件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科教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6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制定了《长乐市营前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规定及时上网发布。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及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查询,我们还根据市政府办的要求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市档案馆等部门存档,便于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街道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还有待提高,信息的及时快速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2、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没有专门的办公设备和人员,现有具体经办人员都为兼职且经办人员不定,造成信息公开的交接脱节。
3、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还需提高,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1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
20
  其中:1、网站公开
6
2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营前街道办事处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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