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文武砂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由长乐区人民政府文武砂街道办事处编制完成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研发楼三期9号楼,邮编:350207,电话:0591-287894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一)主要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要求,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以及其他涉及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街道及时细化财政信息,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街道每季度以政务公开栏形式公开科室通讯费用开支情况、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车辆使用费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费用明细。
二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加强做好舆论引导。通过走访企业等形势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对涉及辖区的重要政务舆情,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掌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同时,通过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和评价,助力政策完善。
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为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完善街道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并做向区档案馆、图书馆做好归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街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在工作组织和人员方面。街道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兼职开展日常工作。
2.在制度建设方面。我街道积极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在依法公开前均由拟搞部门、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层层审查把关,并按照保密相关工作要求,仔细审核信息内容,准确界定政府信息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确保发布各项信息符合规范。安排专人定期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跟踪反馈,确保每件申请都得到及时规范答复。
(五)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街道主动对接区数字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长乐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福州滨海新城建设、重要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等信息。定期向区图书馆和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相关材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责任追究,街道对拟公开信息由业务部门拟稿,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保密员核稿,最后由办事处主要领导签阅后予以发布,逐步打造可追溯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大社会评议,街道以网络问卷、电话访问等方式促进公众对辖区内平安建设、食安创城、疫情防控等政策执行效果的共同评议,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工作考核,街道对照上级各项指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出部署,结合区数字办的审核督导,对依申请公开和日常信息发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相关人员予以约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开展。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1月14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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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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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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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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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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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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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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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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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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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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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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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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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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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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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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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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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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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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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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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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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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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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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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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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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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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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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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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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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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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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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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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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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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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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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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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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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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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渠道有限,主要依赖于政府网站或公告栏等传统方式,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街道持续加大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结合福州新区和文武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新媒体平台为着力点,加强运营和管理,通过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文武砂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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