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考核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文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区文岭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河里1号,邮编:350213,电话:0591-286959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4年文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与范围方面,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致力于拓宽公开领域,细化公开事项,特别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解读和数据开放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充分透明;在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程序,加强政务公开与档案管理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在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们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便捷性,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窗口;在提升政务信息报送质量方面,我们紧跟上级政策导向和上级工作安排,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时提交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至图书馆和档案馆,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文岭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及时送档案馆和图书馆存档。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2024年文岭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保密纪律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审核标准和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合规性、保密性审查、语言表达准确性等方面;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内容,确保目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文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文岭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cl.gov.cn/)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主动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文岭镇在镇政府大门设立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定期更新公开栏内张贴的政务信息,无栏目内张贴内容时,张贴其他部门的海报和其他需要张贴的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设有公共查阅点,面向群众开放,接待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024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已按要求及时存档。
(六)监督保障
1.制度保障方面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定期自查自纠机制,通过内部审查和外部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的发布、更新、撤销等环节都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制度执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工作考核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与质量,按季度主动公开相关内容。
3.社会评议方面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文岭镇政府始终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办事指南,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的评议与反馈,将其视为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
2024年文岭镇未发生违反纪律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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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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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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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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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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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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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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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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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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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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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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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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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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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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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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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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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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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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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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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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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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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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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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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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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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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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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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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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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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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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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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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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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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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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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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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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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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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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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属于兼职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我们更多侧重于基础信息的发布,而对于政策背后的逻辑、决策依据、实施效果等深度内容的解读不够充分,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1.积极参与福州市长乐区组织的各项培训会,全面了解信息公开的具体流程、答复模板、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日常工作中,注重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信息公开专业知识,不断强化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2.认真审核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对于政策背后的逻辑、决策依据、实施效果等深度内容的解读,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使群众更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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