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潭头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潭头镇建设路323号;邮编:350215;电话:0591-28680708;传真:0591-28666870)。
一、总体情况
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领导,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关文件精神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一年来,我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线上平台、线下专区建设,提升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群众办事环境,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实现“进一扇门、问一个窗、办所有事”,高效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3、加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我街道惠民资金网补贴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各村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且留有存档;街道每季度以政务公开栏形式公开科室通讯费用开支情况、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车辆使用费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费用明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3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其中:网络申请1条。不予公开答复数1条,历年累计数为1。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文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依托党政办,配备1名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五)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1、互联网
目前,我镇依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布,我镇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及各村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和图书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六)监督保障方面
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及时督促整改。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 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布信息不够完整。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还不够多。三是信息公开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发布的内容在文字表述中不够规范,需要更加准确、规范的发布信息。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与企业的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