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潭头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潭头镇建设路323号;邮编:350215;电话:0591-28680708;传真:0591-2866687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5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历年累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文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依托党政办,配备1名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四)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1、互联网
目前,我镇依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布,我镇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及各村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和图书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及时督促整改。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领导,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关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一年来,我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了机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上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3)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重点领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常态化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重点领域信息,提升群众的参与度。积极探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开展。加强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健全完善重点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重点领信息公开规范化运作。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 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大部分业务经办均为兼职,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公开工作的延续性。二是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信息难以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组织人员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测指标、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网站操作等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增强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素质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