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潭头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潭头镇建设路323号;邮编:350215;电话:0591-28680708;传真:0591-2866687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形成常态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专人负责、分管把关、主管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由镇党政办协调推进,镇纪委严抓监督,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突出项目征地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6条。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信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上: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度报送、年报发布、简报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二是加大各类民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1、及时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招投标程序透明度,推进项目流程规范化。2、根据我镇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等信息。3、对医疗救助情况、临时救助情况、避灾点和救灾物资使用情况及时公开。4、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及河湖保护情况。三是强化宣传平台使用。由镇村规划服务中心牵头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在我镇就业创业援助站宣传栏及LED滚动公开就业招聘信息,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等信息。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镇成立并及时调整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镇进一步强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区图书馆、档案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在镇政府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并报送两馆,更新政务公开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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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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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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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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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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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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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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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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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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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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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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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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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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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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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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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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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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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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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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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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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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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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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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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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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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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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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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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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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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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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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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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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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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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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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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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互动,深化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信息。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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