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08:50 | 来源:长乐区潭头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8〕86号)以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8〕189号)的要求,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潭头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潭头镇建设路323号;邮编:350215;电话:0591-28680708;传真:0591-28666870)。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形成常态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专人负责、分管把关、主管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由镇党政办协调推进,镇纪委严抓监督,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突出项目征地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信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上: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度报送、年报发布、简报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二是加大各类民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1、及时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招投标程序透明度,推进项目流程规范化。2、根据我镇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等信息。3、对医疗救助情况、临时救助情况、避灾点和救灾物资使用情况及时公开。4、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及河湖保护情况。三是强化宣传平台使用。由镇村规划服务中心牵头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在我镇就业创业援助站宣传栏及LED滚动公开就业招聘信息,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等信息。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镇成立并及时调整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镇进一步强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区图书馆、档案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在镇政府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并报送两馆,更新政务公开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镇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2、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3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镇政策解读发布数为零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收集政务舆情,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部门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年受理民情事项215件,办结215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条。

、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进入正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23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2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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