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7〕111号)要求,由长乐区潭头镇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潭头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潭头镇建设路323号;邮编:350215;电话:0591-28680708;传真:0591-28666870)。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潭头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镇实际,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信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依法公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规范公开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2)加强便民服务的制度规定、办事流程等相关信息公开的力度。
(3)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贫困人员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6.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公开农产品价格信息和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2)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及河湖保护情况。
8.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的特殊要求,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2)加强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9.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类平台,便利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10.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11.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信息。
12.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渠道,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
3.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我镇成立并及时调整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镇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镇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3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
2、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3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7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1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镇政策解读发布数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收集政务舆情,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部门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年受理民情事项4218件,办结4218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进入正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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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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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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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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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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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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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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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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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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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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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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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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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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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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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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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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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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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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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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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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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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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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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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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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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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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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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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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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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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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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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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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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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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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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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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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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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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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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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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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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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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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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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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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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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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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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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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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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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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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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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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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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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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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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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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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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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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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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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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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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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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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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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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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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