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首占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首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111号,邮编:350202,电话:0591-289878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持续推进公开内容的广泛性。首占镇坚决遵循国办以及省、市、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及时披露各类政府信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精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2.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遵循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的步骤,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对于每件受理案件,均需及时答复,并积极引入法律顾问等司法力量,共同参与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合法性审查,以提高告知书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全面性。
3.加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一是强化民生信息公开,尤其是惠民资金网补贴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各村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便民服务中心专设对外使用电脑以便村(居)民来访查阅公开信息使用;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及机构分工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下发的统一格式,规范我镇工作机构的名称、领导分工、领导简介、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权责清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和区直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我镇累计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共11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今年我镇收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2次,无效信息公开申请1次,均在规定 时限内完成联系、沟通与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首占镇把该项工作作为建设法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发布。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引导群众自行查阅政府信息,通过公告公示、网络公开等多种方式,让居民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办事。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强化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发布《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首占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有关信息2条,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的成效。二是加强重点时间段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发布《首占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首占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信息3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专人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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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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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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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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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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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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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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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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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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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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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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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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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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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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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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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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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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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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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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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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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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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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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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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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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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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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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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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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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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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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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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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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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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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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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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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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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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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领悟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领悟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还不够全面深入,部分线下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步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协调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把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贯穿到全年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三是加强监督,增强时效。加大自查力度,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自觉督促整改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首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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