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首占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首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111号,邮编:350202,电话:0591-289878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要求和区直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推动作用。
我镇今年累计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共23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今年我镇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保密审查规定,我镇对所有拟发布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由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镇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对照区直部门要求和建设情况,建设维护政务公开栏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探索新媒体平台建设,着手搭建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等平台。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发布《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占镇开展辖区6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占镇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国庆、中秋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指导的通知》等有关信息8条。二是推进防灾减灾信息公开。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建设,发布《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占镇2020年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预案>的通知》等有关信息1条。三是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发布《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首占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首占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首占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首占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有关信息9条。
(六)组织建设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强化组织建设作为根本保障,依照区政府具体工作方针,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本部门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2.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新《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强化公开为党、公开为民的理念,建立专业素质过硬、政治思想正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
3.严肃审查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严格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同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逐件填写《首占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查,主要领导批示并确认批准后才予公开。
4.规范公开平台。依托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辖乡镇平台,及时发布首占镇日常工作及活动动态。对照网站信息公开条目,及时公布机构设置、规范计划、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信息,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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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32845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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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部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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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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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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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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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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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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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构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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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构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构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足,公开问题没有及时准确解决;公开的力度不足,公开信息数量不丰。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足;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回应滞后,回复民众关切不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实效性。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保证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发展创新驱动力。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信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着力打造新媒体平台,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总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信息并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相关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平台能正常运行,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首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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