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4:50 | 来源:长乐区松下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松下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区松下镇军民路100号,邮编:350217,电话:0591-287690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我镇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二是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4条,其他信息类别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是形成常态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专人负责、分管把关、主管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由镇党政办协调推进,镇纪委严抓监督,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报送、年报发布、简报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四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五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我镇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公告专栏,相关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以、工程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均在该栏目向社会公开。六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城乡贫困人员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单位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开展有关工作,定期做好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拟公开信息由业务部门拟稿,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保密员核稿,最后由镇主要领导签阅后予以发布,同时于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最新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仍需提高、效率还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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