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松下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区松下镇军民路100号,邮编:350217,电话:0591-287690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我镇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二是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4条,其他信息类别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及历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形成常态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专人负责、分管把关、主管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由镇党政办协调推进,镇纪委严抓监督,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坚持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文件上传至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报送、年报发布、简报信息报送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四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五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我镇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公告专栏,相关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以、工程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均在该栏目向社会公开。六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城乡贫困人员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镇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单位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无工作经费投入。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开展有关工作,定期做好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拟公开信息由业务部门拟稿,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保密员核稿,最后由镇主要领导签阅后予以发布,同时于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最新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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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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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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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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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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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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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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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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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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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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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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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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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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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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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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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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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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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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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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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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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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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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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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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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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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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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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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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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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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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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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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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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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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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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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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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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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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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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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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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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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仍需提高、效率还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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