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09:29 | 来源:长乐区梅花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电话0591-28609009,电子邮箱:mhz286085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024年梅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对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把控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强化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梅花镇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总计15条,其中第一季度2条,第二季度2条,第三季度5条,第四季度6条。所有信息均按时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梅花镇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花镇严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答复、公开及公开期限等工作流程。梅花镇2024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查机制,坚持“三审三校”的原则,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属性。经各科室初编、党建办专人复审,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属性,重点核查数据准确性、政策时效性和内容合规性。涉及敏感问题多部门联合会审,对法定不予公开的,遵循最小化适用原则,实现能公开则公开,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经审核信息73件,其中主动公开15件,主动公开率为20.5%。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审批制度,按照“谁开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做好政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诸多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化结果运用,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并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权益。2024年度,梅花镇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梅花镇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布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多渠道配齐配强队伍力量,加强工作“传帮带”,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花镇暂无说明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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