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14〕54号)要求,由长乐市罗联乡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罗联乡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市罗联乡吴村政府路42号,邮编:350204,电话:0591-28973032)。
一、概述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重要的渠道,信息公开不单单只是政务公布,更是政府机关和群众的互动,加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政府机关在群众的监督下更高效的运用权力为民谋福利。继续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我乡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我乡2014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为保证公共资源配置公平、公开、公正,我乡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确保资源配置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资源配置符合群众的利益。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2014年度我乡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为保证群众的监督权力,我乡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及我乡财务相关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乡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0条。
2、我乡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乡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乡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
我乡已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乡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部分问题: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及时公开,从而减弱了信息公开的实际作用。3、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增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 |
6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 |
6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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