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罗政[2013]10号
长乐市罗联乡人民政府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罗联乡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罗联乡党政办联系(地址:长乐市罗联乡吴村政府路42号,邮编:350204,电话:0591-28973032)。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是加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重要的渠道,政务公开不单单只是政务公布,更是政府机关和群众的互动,加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政府机关在群众的监督下更高效的运用权力为民谋福利,所以我乡领导都十分重视政务公开的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我乡基本工作,并加强对政务公开小组的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
每年我乡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责任分解表,在制度上把政务公开常规化、制度化。把政务公开分解成一个个小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根据所负责的工作确定职责,确保所有的事情都有制度依据。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进行,我乡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我乡的实际和不断发展的时事,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效指导政务公开的工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我乡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务公开的工作,原先就已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随着人事变动和上级政策的完善,我乡也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进行了更新,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由于我乡的条件的限制,我乡的政务公开渠道主要是政务公开网络和政务公开栏,我乡也一直在思考怎样使我乡的政务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但是条件有限,所以对现有的公开渠道进行优化,我乡对政务公开栏进行的大力度的限制,吸引更多的浏览量,虽然没有增加政务公开的渠道,但是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乡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
2.我乡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乡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乡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乡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乡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部分问题: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及时公开,从而减弱了政务公开的实际作用。3.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增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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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
|
5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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