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12 | 来源:长乐区猴屿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猴屿乡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猴屿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文明路35号,邮编:350216,电话:0591-28940000),电子邮箱:2268176008@qq.com)。结合我乡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4年,我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快政务公开职能的转变,结合我乡实际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精准地向社会公开,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的方向迈进。 

1.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条,包含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信息12条,脱贫与乡村振兴信息2条,就业创业信息1条。 

2.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对于重大政策措施,深入阐释内涵与意义,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解读,有效稳定公众预期,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性文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到政府网站;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三同步”。 

3.对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我乡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头看”,深入剖析问题,以此为据规划本年度工作方向。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定期检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TRS互动平台系统,查看我乡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合规。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2024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传发布。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 

2.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区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乡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乡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 

我乡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乡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六)监督与保障情况 

2024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乡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不足,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官方网站,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对关键领域和热点问题的调研,主动收集公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加大对新媒体平台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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