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5:50 | 来源:长乐区鹤上镇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鹤上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西里100号,邮编:350208,电话:0591-28954411,电子邮箱:clqhs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办法》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紧抓工作重点,攻坚工作难点,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任务落实

  1.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管理。积极通过政府网站,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社会舆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流程,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环节。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条,均按照规定的上传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并按时报送至区图书馆及区档案馆。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镇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答复、公开以及公开期限等工作流程,2024年度依申请公开数1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根据《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规范审核发布在政府网站的信息,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发布,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聚焦精准公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六)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是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信息采集不够及时;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思想重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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