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16:04 | 来源: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法制督察室联系(地址:长乐区南山路62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5070)。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2019年,我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7条。

2、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调研学习。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大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补充缺失内容或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每季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按时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4、平台建设情况。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5、监督保障。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二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我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督促相关科室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我队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对群众诉求进行反馈。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数量。结合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三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八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八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261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进一步提高我队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同时,加强我队工作人员的的信息公开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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