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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100-0200-2025-00001 | 文号 | 长政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1-27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100-0200-2025-00001 | ||
文号 | 长政规〔2025〕1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5-01-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长政规〔2025〕1号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宣布《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3省道首占营前新区段非国有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收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长政〔2015〕31号)失效。本次予以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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