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4-00006 文号 长政办规〔2024〕3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2-23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0-0200-2024-00006
文号 长政办规〔2024〕3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2-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11:09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 219 号)精神,经审查,《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的内容,为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长乐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办法(试行)》(长政办规〔2023〕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